對于許多申請商標的企業來說,一般都會選擇在商品投入市場前注冊商標,等商標下來后再行使用。但是也有一些企業會選擇邊注冊邊使用的做法,因為商標注冊從遞交申請到最后一步的商標證書取得,需要等待超過一年的時間,如果在這一年多的時間里只是等待商標證書而什么也不能做,實在是太浪費時間了,畢竟時間可是金錢呢。
但是關于商標證書沒拿到手之前,到底應不應該使用商標這個問題,也是仁者見仁,智者見智。平時我們在商品市場上,可以看到商品外包裝上,有些商品的名稱打上了圓圈R,有些則是標注TM,圓圈R代表的是注冊商標,該商標已經注冊并獲得商標證書,而TM則一般是正在申請注冊,但尚未注冊成功還沒有拿到商標證書的。
商標證書未發即使用商標,有好處,也有風險。好處是,如若在商標注冊申請過程中被駁回,在駁回復審這條救濟途徑上,由于商標的大量投入使用并具有一定范圍內的市場知名度,往往會得到商評委的認可從而判定準予商標注冊。風險是,如果最終經過各種方法還是沒有注冊成功,沒有商標證書,那么前期對于商標使用的各種規劃和使用都將付諸東流,下架商品并重新規劃品牌路線。
企業商標布局是一盤大棋,其實如果可以對企業品牌做早期規劃,預先注冊好商標、或者通過商標轉讓為新產品選定新注冊商標,就無需考慮這些問題了。